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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省级数字经济相关政策项目资金申报通知
来源: | 作者:1 | 发布时间: 960天前 | 2864 次浏览 | 分享到:

山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数字经济相关政策项目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大数据应用局:

  为贯彻落实《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推进数字经济发展实施意见和若干政策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快5G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若干措施的通知》《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根据财政专项资金管理相关要求,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制定了《2021年度省级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附件1,以下简称《指南》),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主体

  1.项目单位为在山西省境内登记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和中央驻晋单位。

  2. “信用中国(山西)网站确定的失信主体不得申报。

  (二)申报项目

  1.项目符合《指南》具体支持方向提出的申报条件,在山西省境内实施(市场拓展类项目除外)。

  2.同一项目未享受其他省级财政资金支持。

  3.同一项目只可申报一项奖补。

  4.脱贫攻坚领域数字经济项目予以重点支持。

  二、申报程序

  (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大数据局按照属地原则,组织开展项目申报收集和审核。

  (二)项目单位对照本通知要求,编制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相关要求如附件2),报送所在地审核主管部门。

  (三)按照申报单位承诺、市县核实、省厅统筹的原则,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各市工信局、大数据局要按规定开展项目审核工作,严格进行资料审查和现场核查,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合法、有效,避免项目多头申报、重复申报,并将通过审核的项目汇总后行文报送至省工信厅。

  《指南》中除第三、九、十四、十五、十六、十九、二十一和二十四条,以及第五条中的智能制造标杆、示范类项目和第二十二条中的公益性交流培训项目外,其余项目均需进行现场核查。

  三、申报材料

  (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市工信局、大数据局推荐文件并附加盖公章的项目汇总表(附件3),一式三份。

  (二)项目资金申请报告纸质版一式三份,需山西转型综改示范区管委会、市工信局或大数据局加盖公章。其中,5G基站电价支持项目还需提交申请单、现场抽查表(附件4、附件5)。

  (三)电子版光盘一份(项目汇总表为EXCEL格式,资金申请报告为PDF格式),内容须与纸质版申报材料一致。

  四、受理时间

  项目按照成熟一批受理一批的原则申报,第一批截止时间2021210日,第二批截止时间2021310日。

  五、申报联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