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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
基本原则
1.坚持市场导向
发挥市场在创新资源配置方面的决定性作用,以市场化方式构建知识产权运营服务生态体系,促进创新资源合理流动和高效配置,充分释放知识产权运营市场活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
2.坚持融合发展
提升创新供给侧、产业需求端、机构服务方的能力,加速知识产权创新成果市场流通和价值变现,促进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与实体产业相互融合、相互支撑,促进经济发展新动能。
3.坚持强化绩效
以建设知识产权全链条运营体系为主线,重点推进,协同发力,全面实施绩效管理,密切跟踪项目实施情况和绩效。
工作要求
各市知识产权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和省直有关部门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认真组织 2023 年度省级专利转化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各组织推荐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把关,对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进行初审,确保申报主体和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申报材料报送。对不符合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的项目、经营或管理存在问题的单位申报的项目一律不得推荐。
具体要求
1.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中北高新区分局负责动员、组织本辖区企事业单位进行申报。
2.申报单位应为太原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省级预算单位必须向其主管部门申报。
4.申报单位按照省知识产权局文件要求准备纸质资料及电子材料,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
5.申报单位可登陆太原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或电子邮箱下载相关文件及申报材料。
6.申报时间从2022年6月8日至6月17日,逾期不予受理。
7.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
工作流程
1.项目申报
申报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向所在地市知识产权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申报,省级预算单位必须向其主管部门申报。申报项目只能通过一个组织单位推荐,不得多头申报。
2.组织推荐
各市知识产权局、示范区市场监管局和省直主管部门积极组织所辖企事业单位按照申报要求申报,并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对初审合格的项目,以公函形式向省知识产权局推荐。
3.审查受理
省知识产权局根据推荐情况,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对推荐项目形式审查、受理。
4.专家评审
省知识产权局根据受理结果,组织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专家评审。
5.项目立项
省知识产权局根据专家评审意见、现场考察意见和本年度预算规模,择优支持。经公示5日无异议后,省知识产权局予以立项,并签定《山西省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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